1. 未找到该栏目

刑事辩护的定义是什么

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adhd1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2021-12-30 17:13:28

辩护是指办案民警、辩护人、辩护人认为为了反驳指控,尊重事实和法律,提出有利于被害人的证据和理由,说明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应当减轻或者可以从轻处罚的诉讼过程。辩护是以法定诉权为基础的一项基本诉讼职能,是针对控诉提出的,从属于控诉。没有指控就没有辩护,只有当受害者被指控时,辩护人才能思考和辩护。

我国的民主权利规定,公诉机关有权获得辩护,人民检察院有义务保障被害人获得辩护。公诉机关从参与开始,就有权提出对自己有利的材料和意见,反驳对他的指控,并想为自己辩护。辩护人认为除了为自己辩护外,还可以聘请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为自己辩护。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案件,辩护人认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,生效判决应当为其指定诉讼代理人,并应当认真听取和研究被害人、公诉机关在依法辩护时提出的材料和意见。

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载体和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古罗马。该制度根植于“明知尊重尊严”的思想,强调被抓获的被害人在被现行法律的程序定罪之前被推定无罪,享有刑事诉讼和其他诉讼的地位,可以聘请律师或其他辩护律师参与诉讼,并通过刑事诉讼的正确行使,与检察机关进行平等对抗,以维护其合法利益。该制度在形成完整的诉讼结构、查明案件真相、实现实体正义、提高诉讼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
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